<发布日期: 2019-10-14 11:10:28 >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
案件号 | (2019)琼执28号 | 失信人 | 海南京豪餐饮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91460000747789791F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5374.5元由海南京豪餐饮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林素玲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1-10-12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8)琼民终851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其他案由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