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8-24 > <来源: >
一是登记立案及案件办理工作。1.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以及诉讼费的收缴和退还,审查缓、减、免诉讼费申请,依法采取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措施。2.审查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3.审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管辖争议案件,办理指定管辖事宜。
二是统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管理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推进全省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全省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协调,规范管理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其信息化平台。
三是风险防控工作。在重大敏感案件立案环节上,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督办。
四是负责诉讼信访工作。承担重要节点涉诉信访维稳工作,以及日常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办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中基层法院处理应急突发涉诉信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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