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 钟文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收结案数全省第一,共受理各类案件27864件,审结25523件,结案率为91.6%,审限内结案率[1]为99.86%,法官人均办案442件,系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的2.4倍。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906件1139人,同比下降12.04%;审结888件1078人,结案率98.01%;审结量刑规范化十五种罪名601件734人,占审结刑事案件的67.6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623件,占审结案件的71 %。加大对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4件82人,盗窃犯罪143件169人,诈骗犯罪22件24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公开审理陈某华职务侵占罪,庭审直播观看人数达31万余人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适用缓刑183人,宣告无罪2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11人;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毒品案件320件376人,在龙泉法庭建立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刑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公正审理民商纠纷,保障民计民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631件,同比上升8.06%;审结18539件,结案率94.44%;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快办案流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794件,适用率54.98%;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9367件,维护社会和谐;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买卖纠纷各类合同案件3739件,引导诚信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商品房销售、建设工程等案件1067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43件,审结185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54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协调促成原告撤诉60件,调撤率32.4%,同比去年增加32件;受理非诉申请执行案件237件,结案237件,结案率为100%,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打击违法行为,共审理涉及打违拆违诉讼案件21件;完成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的实施,共受理美兰区行政诉讼案件57件;坚持落实首长出庭制度,行政首长出庭案件23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审理贾某、王某诉美兰计生委一案,判决补发独生子女证,并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保障司法公正。坚持依法纠错,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14件,审结10件;受理执行异议案件193件,审结193件;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54件,审结32件。实行案件执结倒计时与审限管控相结合,强化审判科学管理;定期开展审务督查,分析盘点审判工作情况,检查庭审纪律作风96次;制定《关于规范案件归档流程的规定》《关于退费流程的规定》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二、坚决践行庄严承诺,打赢执行攻坚硬仗
2018年是最高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之年。我院举全院之力开展执行攻坚,执行干警戮力奋战,付出的艰辛前所未有,执行攻坚取得的成效也前所未有。2016-2018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222件,占全省基层法院收案的17.25%,占全市基层法院收案的40%,结案17046件,结案率93.55%,执行到位金额194513.05万元,核心评估指标[2]全部达标。
依靠党委领导,构建综合治理格局。主动向区委、区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区委、区政府及区政法委均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大力支持我院执行攻坚工作。区政法委发文要求各镇街党委积极配合我院执行案件现场调查工作,帮助解决执行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多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和案件协调会,多次支持我院大型执行清场活动。通过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格局。在海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帮助下,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2件,执行案款72208.02万元。
狠抓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规范执行。先后制定《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补齐短板提质效,扎实落实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反馈意见,强化公开促公正,坚持落实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研发执行案件智能管理系统,对财产控制、处分告知等主要流程节点通过手机短信自动推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检察官、人民陪执员参与、见证、监督执行。2016-2018年共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执员参与执行527人次,陪执员制度获得最高法院高度肯定。
开展专项执行,营造强大执行声势。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三年共执行涉民生案款2587.02万元;组织开展“执行风暴”“椰城烈焰”等系列专项执行,啃下一大批骨头案;三年共将644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报纸及网络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07人,利用市区主干道电子屏公布41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6303人次,司法拘留82人,罚款10.02万元,限制出入境4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0件,判处 2件;22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金额总计3885.76万元。
创新工作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引进“天眼”系统,让“老赖”无处遁形;建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和悬赏公告制度,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着力破解财产变现难题,自2017年3月网络司法拍卖上线以来,网拍案件134件,成交标的物数112件,成交金额20799.97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01.56万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区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实施意见》;拓宽司法救助经费渠道,着力破解执行救助难题,三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56.96万元,救助447人;探索推进涉执信访案件流程办理规范化,监督常态化,着力破解涉执信访化解难题; 全面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执行团队提供管理和服务。
加强执行宣传,形成良好执行氛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种途径加大执行宣传,共有2857篇次执行稿件被报纸、网络媒体采用及转载;拍摄法治微电影《雷霆攻坚》,展现我院执行风采;制作执行公益宣传片和执行公益广告牌,向社会宣扬诚实守信。
三、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升司法效率
打造专业团队,促审判质效提升。由固定合议庭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涉军案件1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妥善审结。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按照“1+1+1”标准模式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全年共受理案件3110件,结案3081件,法官人均结案1027件。设立家事审判庭,采取“劝、批、谈、教”调解模式集中办理同类型案件,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推进诉调对接,促多元化解纠纷。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持续加强与五镇六街司法所的沟通协作,全年共受理司法确认申请397件,诉前调解案件50件,参与、指导司法所进行书面调解560件、口头调解1373件,被评为“‘平安龙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不断探索和总结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机制经验,积极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大大提升审判效率,全年共与交警部门、调解中心共同调解案件7683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34件,获得了市民百姓的一致好评。
加强信息化建设,促保障水平提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引进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服务;完成电子诉讼档案网络服务平台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电子阅卷应用服务,为审判执行业务提供数据支持。
四、紧抓司法为民主线,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加强诉讼窗口建设,提升便民服务。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小额立案窗口升级改造和执行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合理划分功能性区域,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将规范诉讼费减、免、缓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来抓,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7640件,金额合计92.14万元,提高退费效率,集中退诉讼费425.15万元。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聚力服务大局。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坚持深入景点周边,零距离服务游客;物业巡回法庭在海南省业主委员会设办公点,将物业纠纷调处关口前移,促进小区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院领导带头下村帮扶,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理念,编写新闻稿件被媒体采用3478篇,组织法官参加普法节目29期,安排资深法官为行政机关授课。
深入落实阳光司法,确保公开透明。利用现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法治资讯,有效促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公开审判执行现场,拓展法治传播深度和广度,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今日头条公开直播审判执行现场87场次,累积观看人数107.6万人次;注重人大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26次旁听案件庭审与执行,确保司法公开透明;规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共完成10336篇裁判文书上传工作。
五、以自贸区(港)建设司法需求为导向,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政治文化素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执,把政治建院摆在首位,鼓励干警积极投身到“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的活动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时代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举办“龙法讲坛”9期,采取院领导、业务骨干法官轮流授课方式,授课内容丰富多样;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振兴海南、必有我功”“甘于奉献、决战执行”为主题的“龙青沙龙”活动,定期进行主题学习,增强青年干警积极投身自贸区(港)司法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共选调干部5人,借调干部4人,招录1名法官助理和2名司法警察,对79名干警进行轮岗,激发了组织活力;提拔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4人,完成3名二次选任调剂入额法官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和按期晋升工作,畅通晋升通道;如期完成现有聘用书记员转制工作,并公开招聘39名聘用书记员;我院中标承担的2016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在基层法院中首次获评优秀;1人获得最高法院表彰,1人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共进行任前(岗前)廉政谈话89人次;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印发廉政学习材料、征集廉政文化书画摄影作品、书写廉政家书等形式营造崇廉拒腐氛围,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全年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77292份。
2018年,法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身体亚健康、办案场所紧张、档案存放受限、新审判综合大楼停工已近五年、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有待提升等。这些困难,仍需政府部门和上级法院予以支持帮助,我们努力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将围绕服务自贸区(港)发展,加强自贸区(港)法院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持续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意识,坚定法治理想信念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3],在审判执行中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三性统一的司法理念[4],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为自贸区(港)建设,全面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二、坚持能动司法,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龙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重点探索扁平化管理和去行政化,全面释放司法改革整体效能。
三、巩固执行成果,促建诚实守信社会
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制度化,杜绝各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问题;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优化升级各类执行信息化系统平台,补齐执行工作短板;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深化执行公开,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继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加强与立案、审判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打好执行“协同战”。
四、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院
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审判业绩考核结合起来,提高干警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五、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专项检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主动反映各方面工作情况;认真对待纪委监委的纪律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审理职务犯罪和抗诉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庭审直播常态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认真做好审监动态、超审限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等指标的常规通报工作,提高大数据对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功能;推动、落实我院电子卷宗扫描一体化工作,将审判系统的“十个一键”[5]功能的运用落到实处,向科技、信息要生产力,提高我院审判辅助工作效率和准确率,进一步为法官办案减负。
各位代表,“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2019年,我院将以初心不变的定力、沉着应变的智慧、主动求变的勇气,切实扛起“平安龙华”司法担当,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审限内结案率: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数占结案总数的百分比。
[2]核心评估指标: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评价指标,“四个90%,一个80%”具体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执行信访办结率达到90%以上;全国90%以上的法院考核评估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3] 《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8〕16号),该《意见》从22个方面大力支持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指导性,为海南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指明了方向。
[4] “三性”统一的司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审查。合目的性是指办案中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党和人民的意愿;合规则性就是严格适用法律,坚持规则,在法治框架内审理案件;合理性就是所作出的裁断符合生活常识,符合社会常理,达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5] “十个一键”功能:为了切实提高审判管理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海南法院在全面改造核心办案系统的同时,先后嵌入文书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审判管理系统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系统,实现法律文书的一键收转、一键扫码、一键生成、一键纠错、一键盖章、一键打印、一键送达、一键上网、一键归档、一键统计的功能,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