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2023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6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记经费、人员经费。其中,收入总计4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2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8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经费、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8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2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经费、人员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5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预算下降0.4万元,下降100%

(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23.8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2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42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经费、人员经费

八、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经费、人员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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