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9-10 > <来源:海南高院 >
林 江
二十载抗争病魔 执着中坚守初心
林江,男,汉族,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1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海口海事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2001年,刚刚步入而立之年的林江不幸患上了肾衰竭(尿毒症),在随后的三年里,他接受了300多次常人难以忍受的血液透析治疗,但他始终没有向领导和同事透露半点病情,也没有自怨自艾地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凭着对法治的崇高信仰,一如既往地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三年中没有一次因为治疗而耽误正常工作。直到2004年,他的病情才被同事知晓,在组织的关怀下,他先后于2004年和2011年两次进行了肾移植手术。
与病魔抗争的20年间,林江始终未曾忘记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他忍受着肾移植手术带来的巨大副作用,顽强乐观、默默无闻地坚持正常上班,很少休假。他立足海事审判工作实际,将涉船员劳务报酬案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通过司法救助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案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无一上诉。
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先后荣获“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评选“银法槌”奖、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等荣誉。
启 示:20多年带病工作,只要还有一分力量,就要在岗坚守一天,这就是奉献、就是引领、就是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