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调对接+司法确认 双管齐下促纠纷化解 海口海事法院妥善化解一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来源:海口海事法院 >


  近期,海口海事法院多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指定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调解并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全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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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中旬,承运人海南某船务有限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八所法庭提交起诉状,称其依约为托运人运输了三个航次的砂石,但在结算运费时发生争议,对方至今未付清运费,故起诉要求托运方向其支付剩余运费及利息。接到诉状后,承办法官通过初步沟通和审查后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运费的计算标准。考虑到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如进入诉讼程序需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调查取证,而双方也曾多次协商,均有继续长期合作的愿望。法官认为通过第三方调解方式能更快地解决纠纷,且无需当事人承担费用,能为当事人节约大量诉讼成本,也更加有利于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法官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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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案庭、三亚法庭的协调配合下,八所法庭快速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材料发送给本院特邀调解组织三亚凤凰公证处。公证处调解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远程视频调解,最终促使双方确定运费计算标准及最终运费数额,并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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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双方共同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立即对调解开展情况、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及达成协议的自愿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一宗可能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的矛盾纠纷得以高效解决。为此,承运方送来锦旗,托运方也通过微信致谢。据了解,托运方已依约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剩余款项正在有序履行中。

  此次通过线上指定第三方调解组织,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司法确认化解海事海商纠纷的方式,是海口海事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和便利的一站式解纷服务,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接下来,海口海事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工作实际,邀请有关调解组织派员入驻派出法庭,打造更加便民利民的基层诉讼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努力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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