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7-24 > <来源:海南政法网 >
7月18日,万宁市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北大镇内罗村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据了解,原告许某与被告黄某因排除妨害纠纷,许某将黄某告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搬离涉案土地。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不主动履行义务,依旧住在涉案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万宁法院执行局召开党小组会议,研究和细化执行方案,充分预估执行风险和做好防范预案,并协调市人民医院派救护车,协调当地党政机关、村委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开展,整个执行过程在万宁检察院的监督下进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先对居住在涉案房屋中的被执行人的母亲释法明理,希望其配合执行工作,但遭到拒绝,法官遂安排在场法警将其带上救护车,在医务人员的监护下带离执行现场。
随后,工作人员将涉案房屋内的生活用品搬至被执行人现居住地家中,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在医护人员确认被执行人的母亲身体无碍后,协调当地政府、村委会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执行人员撤离现场,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