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9-27 > <来源:海南政法网 >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隔空”执结一起涉农信社大标的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50万元,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申请执行人乐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张某、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9月申请人向被执行人张某发放贷款150万元。贷款发放后,被执行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乐东法院。经审理,要求被执行人张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乐东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轮候查封)。但被执行人张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罪被海南省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名下财产均被东方市公安局查封,已进入处置阶段。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对涉案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院依法向东方市公安局发出参与分配协助执行函。由于疫情期间,乐东与东方市均实行全域静态管控,执行法官灵活发挥线上执行优势,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办案单位、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最终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案件利息的请求。东方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本案分配所得款150万元打入该院执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