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平、海南晋海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李正辉与被告黄红平、海南晋海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6民撤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