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李鹏、海口盛发贸易有限公司、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原告云高与被告施李鹏、海口盛发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6民初1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