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1-20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I.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II. 海南法院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1.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a)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
c)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d)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一审行政案件。
III.起诉材料
1. 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
2.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3. 证据及证据清单,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
通过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网上申请立案的在线上传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