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9-01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目 录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直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培养政法人才,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法官续职晋级培训,司法辅助人员培训,司法政务人员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新招录人员上岗培训,新入员额法官培训,法警培训,财务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培训。开展援外培训和专题交流,承接国家法官学院交办的培训任务。
二、机构设置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共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教学科研科、学籍管理科。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3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5.25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安排新增一次性项目。年初结转结余326.4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一次性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跨年度完成资金支付工作。结余分配0.34万元,主要是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转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学院目前未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会计准则和省厅要求将基本户利息收入列入预算收入转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工作任务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2万元,占99.91%;其他收入0.37万元,占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3万元,占42.39%;项目支出425.74万元,占57.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39.0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5.62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完成跨年度工作任务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26.4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一次性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跨年度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32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工作任务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0.77万元,下降51.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度无新安排一次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701.5万元,占94.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3万元,占2.1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57万元,占1.16%;住房保障(类)支出12.83万元,占1.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55万元,支出决算为73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追加了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4万元,支出决算为42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2019年度一次性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跨年度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57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追加了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3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性公共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性公共预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6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6万元,占9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4.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和年审检测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车辆维修保养费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22人次;主要用于国内党政机关公务接待。
2020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3.04万元,下降89.6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影响,国内公务来访团组和人员较往年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性公共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性公共预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9.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同声传译会议建设及视频监控系统改造”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预算项目已到达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支出效果,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9.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效果厉害,有利地保障了教学管理中心工作,提升了法院培训学员的整体素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同声传译会议建设及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同声传译会议建设及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29.5万元,执行数为2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成功完成通过省大数据管理局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确保全年度均衡支出。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2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其他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