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

海南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 全面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 2015-10-20 > <来源:央广网 >


海南高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全省法院实际情况,党组研究提出,司法改革效果评判要以审判执行质效的提高为标准,第四季度,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挖掘潜力,一手抓司法改革,一手抓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司法改革不仅关系到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参与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第一年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效果要体现在法官责任心增强上,体现在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上,司法改革效果评判要以审判质效的提高为标准,切实以改革的成果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强调,今年是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性的一年,从调研的情况看,前三季度,在法官员额减少28%,收案量增长20%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质效有所提高,广大干警责任感增强,队伍思想稳定,初步实现了改革目标。现在已进入第四季度,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全省法院干警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会议的精神上来,立足本职,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鼓足干劲,开拓创新;全省法院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挖掘内部潜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海南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法官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坚守职业理想信念,切实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庭前证据交换、争议焦点归纳和举证、认证能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实行实质合议,提高合议庭合议的质量和效率,向司法能力的提高要审判质量和效率。各法院要挖掘潜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按照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向机制改革要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推广陵水法院经验,试行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试点,调整队伍结构引入政府雇员制,解决人员不足。推广聘任调解专员制度,高度重视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积极利用已建立的各种联动调解机制,力争将更多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节约审判资源;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严格对全省三级法院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和过渡期因工作需要在非审判执行部门法官的办案指标业绩考评,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利用院庭长优质审判资源,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发挥院、庭长等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和表率作用,充分调动年轻法官的热情,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要切实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网上办案等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加强司法公开,借助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倒逼法官提升质量和责任意识、严格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加强全省“两院”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制改革的良性互动,抓紧研究制定诉辩交易试点方案,开展诉辩交易法庭确认的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庭审行为,提高诉讼效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建立,不断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年底将至,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和执法办案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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