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 钟文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狠抓执法办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受理案件27145件,审结25551件,结案率94.13%,同比分别上升19.75%、19.9%、0.12%,法官人均办案532件,是全省法官人均办案数的3倍。收结案数及法官人均办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均居全省法院第一。
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龙华秩序。共审理刑事案件1030件1144人,审结1016件1127人,结案率98.64%;审结量刑规范化十五种罪名案件736件826人,占审结刑事案件的72.4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64件,占审结刑事案件的75.2%;加大对暴力犯罪、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4件67人,盗窃、诈骗案件234件282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毒品案件445件467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适用缓刑197人;审理了“天网”红通令云健受贿案、李少英寻衅滋事案、宏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重大案件,社会影响极好。
依法审理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8166件,审结17374件,结案率95.64%;共调撤案件10366件,调撤率为59.66%;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865件,占民商事案件56.78%;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9408件,维护社会和谐;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买卖纠纷等各类合同案件4814件,引导诚信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商品房销售等案件103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慎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75件,同比增加53.5%,审结147件;严格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17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协调促成原告撤诉37件,同比增加23件;严格审查非诉执行案件,共审查非诉申请执行案件194件,审结188件,结案率为96.91%,裁定准予执行170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共办理执行案件7149件,结案6395件,结案率89.45%;共执结标的额6.7亿余元;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3人次,拘留45人,限制出境4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8件,判处1人,利用“今日头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7人;开展元旦春节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366宗,执行到位125.4万元;对1988-2016年共计32317件执行案件逐案统查,全面维护胜诉人权益;开展“椰城烈焰”“秋风落叶”“60日执行会战”等专项活动,完成强制清房、“外嫁女”征地补偿款系列案等“骨头案”的执行工作,被市中院评为“椰城烈焰”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坚持依法纠错,共审理各类再审案件14件,审结10件;受理执行异议案件119件,结案率100%;受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47件,结案率100%;实行案件执结倒计时与审限管控相结合,强化审判科学管理;定期开展审务督查,分析盘点审判工作情况;完成上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将评查结果落到实处;第四季度开展“战狼行动季”审判执行结案专项行动,审判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二、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
推进院庭长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模式。“一把手”带头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主动办理大案要案。院、庭长办理案件1096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0.38%,同比增加1802件;出台《关于规范院、庭(局)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规定》,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建立审委会委员庭审巡查制度,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分项评分;通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和数据对比,辅助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
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同类型简易刑事案件集约化审理,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从宽制度改革,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案适用“快速办理”模式,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减至五至七天;建立民事小额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审理模式,共受理小额速裁案件3136件,结案3128件,结案率99.7%,小额巡回法庭法官个人收案最高达1052件,破全省法院记录;实行调解工作“两个倍增”计划,交通巡回法庭在世纪大桥快处、快赔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庭全年与交警支队诉前联调案件7033件;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与区司法局所辖11个司法所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聘请特邀调解员16名,诉前联调案件175件,口头调解1444件,书面调解490件,形成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因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绩显著,我院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系海南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全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提高财物处置的公开度、透明度、变现率,已推出拍品107件,成交金额达8373.57万元,至少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18.68万元。在执行收案数上升26.51%的前提下,通过优化配置执行力量、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增设人民陪执员等执行改革措施,保持结案数稳步提升,结案率同比增长。执行实效实现了“三升四降”,执行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
推进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完善“多维诉服平台”建设,率先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创设查询诉服排队情况功能,率先在全省法院实现“掌心庭审”,使公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晓立案业务窗口办理等待情况和使用微信旁听庭审过程;成功实现“一键文书快速排版”,提升文书制作效率及规范化水平;率先在全省启用三方远程视频进行庭审,法官、公诉人、被告人通过视频终端实现“面对面”正常开庭,该做法获得肖杰常委等领导好评。用信息化促进审执工作现代化,大大提高审执效率。
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司法为民
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市人大司法公开专项调研、区人大审判执行工作专项调研;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监督,积极整改和落实针对各项工作提出的具体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拓展司法民主深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6199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77.27%。
加大司法救助,坚持司法为民。召开四次司法救助会议,审议通过192件涉及311人的司法救助事项,并向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1.95万元,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7380件,金额合计62.69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抓好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通过微博、微信、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多维方式开展庭审直播19次,获“第三方评价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活动”海南最佳成绩,其中仅“天网”红通令云健受贿案,庭审直播累计观看超10万人次;上传6329篇次裁判文书,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媒体记者等走进法院,增进对法院的了解。
四、着力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建设
延伸法治触角,助推全域旅游。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服务海口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除节假日法官走进景区,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外,还选派法官进驻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每周五上午为游客提供旅游纠纷投诉对接服务,形成常态化旅游纠纷投诉对接工作机制。
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城市文明。针对近年物业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新类型环境案件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于8月成立了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合议庭,构建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化渠道解决纠纷;城市管理法庭为区棚改项目出谋献策,加大审理涉棚改案件力度,为龙华棚改工作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拓展工作职能,服务龙华大局。主动配合辖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联系政府帮扶干部,制订帮扶工作方案,选定脱贫项目,讲解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组织帮扶对象观看脱贫致富电视夜校26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立足职能扎实推进“双创”工作;以法官走进机关、走上街头、投放书籍的形式,结合特定节点或主题做好普法工作;以进校园、集中宣判、庭审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宣传毒品危害,多次被评为禁毒先进集体。
五、坚持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形成长效;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宣讲、院领导带头宣讲、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民主生活会、演讲比赛、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成立宣讲队、搭建微信党建学习群新平台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完成机关党委及十个支部换届选举;以党建带队建促工、青、妇全面发展,审监庭被授予“2015—2016年度海口市青年文明号”。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及按期晋升,对44名法官进行等级评定,15名法官进行按期晋升;开展第二次员额法官选任及任职工作,选拔22名员额法官,其中18名已任命;公开招聘了23名聘用干警,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招录22名法官助理和1名档案管理员,院内轮岗52人次,补充了人才队伍力量。
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编写新闻稿件被媒体采用及转载6491篇;加强信息报送,获“2016-2017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报送,两宗案件入选年度海南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组织法官参加《法官零距离》《海南法治之声》,树法院良好形象。以《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的若干问题研究》又一次成功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创造基层法院连续四年中标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记录,多人获全省法院调研先进表彰。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等廉政制度。全年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77292份;出台《谈话提醒、约谈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廉洁家庭建设;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物资(服务)采购监督工作规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加强后勤精细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办事有计划、拨款有预算、收支有标准、监督有机制”,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加强警务保障,全年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017年,法院工作取得巨大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足,审判监督管理要加强,司改配套措施尚不完备,智慧法院建设任务繁重,办案场所紧张,新审判综合大楼亟待推进建设投入使用等。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以科技助力审判,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是着力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掌握、融会贯通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找准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坐标,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改造思想、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认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审判执行工作的体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着力寻求改革再突破。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加强小额巡回法庭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效率;继续做好执行体制改革工作及拒执惩戒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改革送达方式、设立专业审判合议庭,进一步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上积累经验。
三是着力提升司法为民成效。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挥人民法庭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畅通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更高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期待。
四是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积极做好司法应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涉琼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案件;稳妥处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涉案纠纷,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物业纠纷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作用,服务全域旅游战略大局。
五是着力升级智慧法院建设。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提高审执质效的同时,全方位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司法服务智能化及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透明、文书全上网,打破审判信息不对称现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和司法沟通可靠性,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将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审判执行改革进行到底,扛起全面建设活力、和谐、美丽、开放、幸福“五个新龙华”的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