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7-21 > <来源:海南政法网 >
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番调解,使一桩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悉,申请执行人谢某、王某与被执行人五指山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系一起因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业主要求支付违约金引发的纠纷,经五指山法院审理后,判令开发商支付申请人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近4万元。
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状况,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几千元,不足以清偿债务。经反馈,该公司名下尚登记有房产,遂对该公司名下账户进行冻结处理并查封房屋一套,拟进行评估。
房产查封后评估期间,该公司经营一度陷入困境,公司主要负责人多次向五指山法院表达了其遇到的困难,恳请能够和解处理。经核实,该公司在五指山法院确实有一起标的达600多万元的案件尚在和解长期履行中,且法院查封的房屋虽登记在该公司名下,但实际已售出。考虑到该案后续拍卖耗时长且拍卖成交可能性小,产生评估费会增加当事人执行负担,若出现执行异议又会给当事人增加诉累,执行法官遂主持双方进行和解。经法官多方了解,双方私下多次进行协商,最终因申请人的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开发商迟迟不予解决,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执行法官对症下药,赶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前,组织双方进行多轮的电话沟通协调和线下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28万元且对申请人的房屋进行修缮并保修三年,免去申请人欠付的物业费6万余元。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人撤回了评估申请,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