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6执3969号
海口三友工贸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桂玲与被执行人海口三友工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6执39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明正评字[2024]第040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书。内容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海口三友工贸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163-4号美舍香槟商住楼负三层车库22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HK471951]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上述车位评估结果149000元作为财产处置参考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