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就往来款(案款)清理服务项目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意参与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往来款(案款)清查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对本院截至2023年7月31日前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针对挂账原因进行合理建议,出具专业会计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往来款项涉及对应往来单位(个人)1520多个,其中1400多条为案款,挂账账龄较久。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工商登记须在有效期内。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四、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无需提供此件)。
(三)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报价函及公司管理团队的介绍及其相关经验、相关业务的经验及优势介绍。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止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卢照东 刘燕仪
联系电话:0898-66762032。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