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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5-03-06 16:41:48 打印 字号: |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琼0106执恢5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露萱与被执行人陈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龙,男,1990年1月22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文明西路13号。公民身份证号:460102199001220617。

执行依据:(2020)琼0106民初29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2465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2025年2月21日至2026年2月20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3号龙华区人民法院1206室

联系人:王丹雪

联系电话:0898-66705436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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